REF NO: TPESS-0808-02 

DATE: 2008.08.04 

 

==前往澳洲旅客登機前手提行李物品檢查==

 

 

 

 

為配合澳洲政府要求,自2008年8月01日起,凡前往澳洲之旅客於登機前需再次接受手提行李內液體、凝膠、噴霧類(LAG)物品安全檢查每瓶不超過100毫升且需裝於一袋不超過一公升之密封透明塑膠夾鍊袋內之LAG,或於航程中所需之嬰兒物品、醫療用品外,餘均不得攜帶上機;另旅客於桃園機場購買之LAG免稅品將需由免稅商店店員送至登機閘口處交予旅客,否則不得攜帶上機。敬請公告週知旅客,謝謝!

 

 

敬請公告週知 !

 

 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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