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I/AE-MU/FM/CZ週末上海或廣州直航包機
機票免背書轉讓新措施
為服務旅客,CI/AE繼與MU及FM簽署上海週末直航包機免背書轉讓合作協定之後,再增加與CZ(南方航空)簽署上海/廣州週末直航包機免背書轉讓協定;旅客往來上海/廣州將更加便利。相關規定如下:
一)CI/AE-MU:
1.適用日期:即日起~2008.12.31(搭乘日)
2.適用行程:TPE/TSA/KHH-PVG
V.V.
3.適用票種:
a.CI/AE/MU於台灣/香港/大陸開立之FIT機票。
b.機票行程:OW/RT直航包機、直航包機+正班機V.V.。
c.不涉及直航包機之行程不適用。
d.大陸內陸-PVG轉搭直航包機
V.V.行程不適用。
例:WUH
MU PVG CI TPE V.V.
e.GIT、AD/ID等折扣機票(不含CHD、INF)不適用。
二)CI/AE-FM:
1.適用日期:即日起~2008.12.31(搭乘日)
2.適用行程:TPE/TSA-PVG
V.V.
3.適用票種:
a.CI/AE/FM於台灣/香港/大陸開立之FIT機票。
b.機票行程:OW/RT直航包機、直航包機+正班機V.V.。
c.不涉及直航包機之行程不適用。
d.GIT、AD/ID等折扣機票(不含CHD、INF)不適用。
三)CI/AE-CZ:
1.適用日期:即日起~2008.12.31(搭乘日)
2.適用行程:TPE/TSA/KHH-PVG
V.V.
TPE/TSA/KHH-CAN
V.V.
3.適用票種:
a.CI/AE/CZ於台灣/香港/大陸開立之FIT機票。
b.機票行程:OW/RT直航包機、直航包機+正班機V.V.。
c.不涉及直航包機之行程不適用。
d.RBD:CI/AE-C、D、Y、B、T、M、K、Q、H、N
CZ-C、D、Y、T、K、H、M、G
e.GIT、AD/ID等折扣機票(不含CHD、INF)不適用。
四)凡持MU/FM/CZ之直航包機票,並符合上述規定者,若訂
CI/AE之包機航班,商務艙訂位艙等為"D",經濟艙訂位
艙等為"L"。
敬請公告週知 !